针对近期有关不予立案信访数量逐渐增多的趋势,近日,吉林市船营法院信访室与立案庭开展了一次互动学习,信访室向立案庭学习相关案件的立案条件,为进一步化解信访指明了工作方向。
这次交流由立案庭庭长及一名工作人员及信访室全体成员参加。立案庭庭长指出,自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诉权,立案庭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审查每一案件的起诉条件、起诉状应当载明的事项、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诉讼费收取等相关事宜,对不予立案的,出具书面裁定,并告知当事人上诉权。
在听取了立案庭的相关讲解后,信访室干警们对于立案条件有了更多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信访室也对立案庭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在发生当事人信访、对法院不立案出现不满情绪时,立案庭能够积极配合接待,耐心解释答疑、释法明理,使一起又一起缠访得到了有效化解。
这次互动学习,增加了两部门之间的良性沟通,对今后接待立案、接待来访产生了深远影响,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也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