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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钟搞定6个案子! ——船营法院刑事审判“繁简分流”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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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6-23 11:51:16 打印 字号: |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决定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XXX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决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随着办案法官于亚红庄严的落下法槌,在30分钟时间内,6起案件全部当庭宣判!

       自2017年6月以来,船营法院积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主动探索“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工作模式。该院以审判专业化为突破口,通过对近3年刑事案件统计分析,对现有刑事审判人员分类管理,成立了1个普通程序审判团队和2个简易程序审判团队,分别审理审理疑难复杂并依普通程序立案的刑事案件和简易刑事案件并对绝大多数简易案件依“快审方式”审理。人员分类后,案件在“繁简分立”之下真正实现了“繁简分流”。

       “以前,案件一股脑地派到我们法官名下,在我们看来就是‘繁简混流’,手头上既有普通程序的疑难复杂案件也有简易程序的简单轻微案件,往往繁案还没深入研究,简案来了又得抓紧去办,等回过头来再研究繁案时案情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得再次翻卷重新梳理思路,同时办理这两类案件根本无法齐头并进,很难做到繁案精、简案快。”一名刑庭老法官深有感触的说道。

       该院分管刑事案件审理工作的副院长戏称:“办案人‘一股肠子两下扯’,循环往复,顾此失彼,结果法官忙得团团转之下,繁案越拖越慢,审得不精、判得不好,而简案也没‘快’起来。”

       人员分类后,普通程序案件流向普通团队,简易程序案件流向简易团队。审理中,当发现所立简易案件案情疑难复杂或发生被告人不认罪的情况时,则直接移送普通团队,简易团队不再办理。当加大案件繁简分立力度并且真正繁简分流到不同办案人后,办案人或专注于繁案或专注于简案,不再有因为需要兼顾而造成忙中出错。经估算,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每人每年只需办30余件案件(每月3件左右),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组织实质化的庭审,对案件精细研判;而专职简易审判的,由于抛开了复杂疑难案件的拖累,能够在庭前充分准备,集中审判,随来随判,真正实现了高效。

       2017年6月至今,船营法院在普通程序刑事审判中安排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29次,召开庭前会议6次,指定辩护53件73人,组织排除非法证据3件次。2017年,实行简案快审389件,占全部案件76.73%,当庭宣判305件,占简案快审案件78.40%。2018年年初至5月末,实行简案快审222件,占全部案件88.46%,当庭宣判195件,占简案快审案件87.84%。​​​​

责任编辑:船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