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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成“痛点” 被执行人“乖乖”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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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畅  发布时间:2018-08-20 13:48:58 打印 字号: | |

   “谢谢法官!谢谢你们依法为我们维权,让我们顺利地拿回了自己的工钱,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25万元不知道要被拖欠到什么时候!这大热天儿的,我们心里啊,真痛快!”3名申请人握着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王法官的手,感激地说道。


     原来,申请执行人李某等三人与被执行人吉林某集团签订了劳务合同,后因双方发生劳资纠纷,闹上了法院,法院判决吉林某集团支付工资款25万元。但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借口没钱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继续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该集团拒绝报告财产,该院执行局果断将该集团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其无法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业务发展处处受到了限制。同时,对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自此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给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在现如今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时刻,全社会惩戒失信、抵制老赖蔚然成风,这给被执行人带来了不可预期的巨大心理压力。一周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件执结完毕。  

    此案看似是一桩普通的民事执行案件,但在顺利执结的背后,一方面折射出了现代执行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的优越性。在被执行人一时下落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像一张大网撒向被执行人生活的每个角落,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了目前全社会共同营造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面对失信行为已不再是法院一家进行惩戒,全社会的联合惩戒机制已逐步形成并日趋完善,个人或单位的失信行为将会给自身带来巨大的名誉及经济损失,倒逼任何个人或单位不要心存侥幸,尊重并主动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是最好的出路!

责任编辑:船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