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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营法院情法并举 全力攻克执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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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畅 宋承泽  发布时间:2018-09-29 10:18:41 打印 字号: | |

   近日,驻吉某部队特意派人专程来到船营法院,送上了一封感谢信,就法院执行的一起涉军队停偿案件,表达了该部队全体官兵、职工的心意。

   该部队在感谢信中说,在部队与刘某某的土地租赁案件执行过程中,船营法院选择了军人出身的王新颖法官办理此案,他表现出的超强的国防意识、拥军情怀和司法能力,赢得了当事人各方的尊重和认可,最终就案件的执行、和解达成了共识,圆满解决了这起政治敏感度高、调解执行难度大的涉军停偿案件。

   据悉,申请执行人驻吉某部队将一块场地租赁给被执行人刘某某经营,后中央军委下令要求部队停止有偿服务,驻吉部队不再租借给刘某某,并要求其缴纳租金。然而,刘某某对解除租赁合同、交还房屋抵触情绪强烈,甚至还提出了搬迁安置要求,执行难度极大。该驻吉部队找到了有着丰富涉军案件强制腾迁成功经验的船营法院执行局,请求帮助执行。王法官接到此案后,迅速行动,采取了说服劝导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执行方式,一方面,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不厌其烦地做好刘某某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同部队、社区街道进行密切沟通,制定执行方案,发出执行通知书及张贴强制腾退公告。通过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刘某某最终同意主动迁出租赁场地,并交付租金。

   这已经是船营法院执结的第八起涉军案件。最高院周强院长曾在“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上要求,“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船营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一方面采用强制手段威慑,另一方面注重执行过程中的公正善意,将二者有机的结合于整体工作当中,左手文明公正,右手善意维护,让双方当事人都切实感觉到了“程序、实体、感受”三位一体的新执行理念,既落实了中央军委的改革部署要求,又做到了部队财产不流失,群众利益不受损,深刻贯彻了最高院解决执行难的要求。

责任编辑:船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