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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争地“撕破脸” 船法执行“破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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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畅  发布时间:2019-03-12 10:23:40 打印 字号: | |
  随着农村土地不断升值,转让、租赁等情况频繁发生。近年来,因农民普遍法律意识淡薄,一地多租、私下转租等情形愈演愈烈,因土地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已经严重影响了广大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如何处理好农村土地纠纷意义重大。 

  近日,船营法院经过多番努力调解和巧妙执行,成功执行了一起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案,获得了村民的赞誉。

  申请人陈某于2016年将自己在大绥河某村的房屋卖给李某,并将其下土地租给李某,而李某未经陈某同意,以自己的名义又将土地转租给王某,2018年陈某得知此事后,坚决反对王某在自己的土地上栽种果树并私自改路用于货物运输,一纸诉状将王某告到法院。船营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栽种在陈某承包地中的果树移除,修建的道路恢复至耕地状态。

  然而,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陈某遂向船营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考虑到此案涉及邻里纠纷,采取强制措施可能会激化邻里矛盾,最终打算采用和解方式执行。在执行和解过程中,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王某辩称其改造道路的土地为国家所有,拒绝执行。双方言辞激烈,互不让步。

  由于具体土地范围不清楚阻碍了执行和解工作的进行,执行法官带领数名干警来到大绥河某村的村委会,拿到了土地相关台账后,来到争议土地亲自测量。在拿到最终测量结果后,执行法官约谈王某,并向其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让其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与此同时,执行法官耐心对王某的进行开导,劝其解开心结,能够互谅互解,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王某同意配合执行,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船营法院执行法官在办理这起纠纷案件的过程中,科学合理巧用执行方法,根据当事人的情况“量体裁衣”,正是情与法的并用避免了矛盾冲突,促进了邻里关系的和睦,最终做到了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船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