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百姓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自身健康越来越重视,随之而来的是各类“养生保健品”层出不穷。一些黑心商家为赚取高额利润,瞄准老年人群体,专门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虚假保健品。近日,船营法院审理了一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案件。
王大姐今年刚满50岁,身体一直不大好,患有高血压,还经常拉肚子。王大姐身边的朋友总是劝她“人老了,平时吃点儿保健品。” 17年7月,王大姐的朋友带着她到长春参加某保健品的宣传大会,工作人员说该产品对癌症、白血病、脑梗、高血压、胃肠疾病等病症都有治疗保健作用,吃一个疗程就能有效,说的“有鼻子有眼”。王大姐一听这么神,当即花了1万多买了3盒该保健品。不光如此,她的姐姐、妹妹、兄弟媳妇等亲戚在她的宣传下也花了20多万元买了50多盒。
然而,王大姐服用一周后,发现身体状况不仅没改善,反而血压更高了,总是头晕。她跟销售人员反映情况,对方要么拒绝接待王大姐,要么就是含糊其词。说到退货赔偿就玩儿“躲猫猫”。王大姐一看情况不对,告到了法院。
审理过程中,船营法院法官结合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交的证据,认定生产者的行为明显属于虚假宣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令该保健品生产者返还王大姐货款并承担3倍赔偿责任。
那么,如何辨别保健品呢?船营法院的法官支了一招:
总结起来就是“五看”。一看证照,看店内有无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二看标识,看产品包装上有没有天蓝色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三看批准文号,看有没有“国食健字第几号”的批准文号。四看说明书是否规范,按规定说明书应当有产品的成分、含量、适宜与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内容。五看专业医生,看看是否符合自身的健康情况。同时,法官还提醒大家要注意留存购物凭证、宣传手册等证据,以便发生纠纷时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