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机构设置模式和人员配置方式,4月19日下午,船营区人民法院召开了内设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政治处主任刘德君宣读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各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并详细解读了《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最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慧鸣就做好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作了动员讲话: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推行内设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看齐意识、大局意识和核心意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党组决定,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改革健康有序发展。二是科学组织实施,提高内设机构改革的实际效能。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积极适应形势政策变化,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抓紧理清工作思路,改变工作模式,完善工作措施,切实做好职能划转、定岗定责等工作,确保新的机构以新风貌新气象高速协调运转。三是压实工作责任,狠抓执法办案任务落实。确保机构改革和审判工作两不误,避免因机构、人员的变动影响正常工作秩序,造成工作疏漏或失误。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守工作岗位,扎实做好本职,不能因为改革中的一些问题而影响当前工作,保证改革期间工作秩序不乱、工作效率不减。改革后,各部门要尽快运转起来,按照新的机构职能,进一步理顺关系,做好衔接配合,推动队伍全面融合,促进职能、业务更加优化,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审判执行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