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给您鞠躬了!谢谢您,我代表我们全家感谢您!”,以上这一幕出现在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
原来这是一起小李(化名)诉张三(化名)、赵四(化名)、王五(化名)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张三雇佣原告小李在赵四和王五的房屋中间建造一面公共墙体,在修建过程中,小李从跳板落下时摔伤,虽然赵四为其支付了医疗费,但因小李摔伤了腿,不仅需要定期复查,且短时间内不能从事体力劳动,便要求雇主和房主给予其相应赔偿。但两年过去了,双方仍然协商未果,甚至反目成仇,小李一气之下将三人诉至船营法院。
庭审过程中,双方针锋相对,三名被告态度坚决,拒绝支付任何赔偿款,甚至扬言“一分钱没有,爱咋地咋地”,原告小李更是一度情绪激动,破口大骂。面对这样的情形,办案法官并没有放弃,耐心地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沟通,一边对三名被告释法说理,另一边对小李细心劝解。力求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纠纷,疏通堵在他们心里的那口气。在一次次听完法官的耐心调解后,双方渐渐放下心结,最终在开庭后2个月,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约定张三、赵四、王五分别给付小李1.5万元、3万元和2万元,三方给付上述款项后,小李撤回起诉,不再主张任何权利,此案最终以小李撤诉结案。
本案法官提醒:大家在工作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发生了事故(事件),无论什么原因,痛苦的都是伤者本人。房主建房或者修缮房屋时应当聘请有施工资质的建筑队和工人,否则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房主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这起意外事故,张三、赵四、王五均有责任,发生这类事故时双方如若协商不成,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