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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房屋漏水起纠纷 党员法官调解化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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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杨 韩悦  发布时间:2019-08-28 08:46:17 打印 字号: | |

古有“僻巷邻家少,茅檐喜并居”;今有“远亲不如近邻”来形容邻里间和睦相处之意。然而近日,船营法院接到了一起由于房屋漏水,引起邻里间矛盾纠纷的案件,看船营法官如何化解矛盾,挽回邻里之情!

由于近期连日降雨,家住某小区的薛大爷,因房屋漏水问题找到楼上邻居张某,要求其对自家房屋进行维修和赔偿,双方多次协商,但对赔偿费用一直没有谈拢,薛大爷非常不满,于是倔脾气的薛大爷一纸诉状便张某告到了法院。

开庭当天,薛大爷准备了十多页的材料,在庭审中反复向办案的李法官反应自己的问题,李法官耐心听取了薛大爷的诉求。虽然案情并不复杂,但这次庭审却历经3个多小时才结束。庭审结束后,李法官再次约谈二位进行调解工作,经李法官不懈的努力下,张某表示愿意进行赔偿。可是薛大爷坚持要3000元的赔偿金额,张某对薛大爷提出的赔偿数额感觉也很冤,只同意给付1000元赔偿,案件再次陷入僵局。第二天,李法官赶到了薛大爷居住的小区,找到社区书记和主任,一起到薛大爷家做调解工作,可是这位年过七旬的老大爷,脾气十分倔强,坚决表示不同意维修,也不接受赔偿。无奈之下李法官决定再次开庭,并启动评估程序,以确定赔偿金额。

再次开庭前,李法官顶着大雨来到薛大爷家,里里外外地仔细查看房子漏水的情况,为再次开庭做准备。正巧薛大爷的一位老朋友看到了这一幕,不由地说道:“老薛啊,人家孩子能亲自到你家里调解,大下雨天的跑来给你检查房子,现在像这么认真负责办案的年轻女法官可不多见了,你现在不是给法院出难题呢吗,这是一个老党员该干的事吗,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薛大爷听了老朋友的话,也有些不好意思了,与此同时,李法官再次耐心劝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薛大爷决定和解撤诉,并表示“其实漏水情况一点都不严重,赔偿我也不要了”。

由于薛大爷腿脚不便,李法官决定到薛大爷家里履行撤诉手续。第二天上门去薛大爷家填写撤诉材料时,薛大爷满脸笑容,并问道:“孩子,你是党员吗?”李法官回答:“我是,大爷。”老爷子动容的说道:“我就说嘛,你一定是党员,因为你做了党员该做的事,大爷为你感到骄傲!”一边说着一边竖起了大拇指。


 

 
责任编辑:船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