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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邻里“撕破脸” 法官架起“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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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杰  发布时间:2019-09-11 15:57:47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的好:“远水不解近渴,远亲不如近邻”,好邻居可以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及时为你排忧解难。近日,船营法院调解了一起邻里之间的借贷纠纷案件,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司法权威。

家住吉林市黄旗屯的原告仇某与被告杨某系邻居关系,从2002年3月份开始,双方就居住在同一小区的同一栋住宅楼的同一楼层,由于双方年龄也相近,有共同语言,两个人关系一直不错,偶尔出去打个牌喝个酒,一来二去,二个人成为了人们眼里的“铁哥们”。在2003年的11月25日,被告杨某给原告仇某打电话说,“家里有急事,需要一万元,给高息。你帮帮我!我用自家房子来担保做抵押。”原告仇某听到有房子做担保,又是好邻居,心想:担保的房子,虽然是老住宅,但也值一万元,没啥风险,就答应了。在当天下午,杨某就在仇某家中写了借款单和房屋抵押担保合同,然后仇某把准备好的一万元钱交给了杨某。可到了约定的2004年11月份的还款期限,杨某迟迟不肯还钱:“我的钱是帮朋友借的,朋友还没还我,我就没钱还你,再宽限一段时间吧!”后来杨某偷偷搬离了吉林,不知去向,就这样多年来,失去了联系,欠款也是一拖再拖。这期间仇某通过各种关系掌握了杨某的信息和行踪,但要钱无果,无奈之下,一纸诉状,以民间借贷为由,将杨某告上了法庭。

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明确借贷双方的具体情况,确保纠纷得到客观、公正、合理的化解,船营法院承办法官多次到被告杨某家中调解协商,由于被告现所居住的住址远离城区,位置偏僻,路途偏远,车子需要经过近一个半小时的山路颠簸,才能到达被告家,三次拜访下来,被告杨某眼见满身疲惫的承办法官一次比一次态度真诚,心里产生了内疚之情。在承办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和语重心长的劝解下,结合原告提供的借款单和房屋抵押担保合同,原被告最终一致同意法官的调解意见。在开庭当天,原被告被承办法官公正办案、认真负责的公正态度所折服。庭审结束后,被告杨某直接把现金一万元交到了原告仇某手中。

自古以来就有“六尺巷”邻里相处的佳话,只有互相理解,彼此礼让,才能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船营法院承办法官观察的细心,调解的用心,结果的舒心,成功的把十多年的邻里关系,再架起了一座连心桥。


 
责任编辑:船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