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真高兴,等了十二年的欠款,终于拿到手了。”近日,船营区人民法院集中发放“涉民生案件”案款,业主们领到案款后纷纷向法官们表示感谢。
据悉,李某等42名业主于2007年与长春市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青岛街某公寓,双方约定在房屋买卖协议之日起八个月内将涉案房产的产权办理到业主名下。但十多年过去了,产权证不但没办下来,办理产权缴纳的费用也没有返还。如今该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早已人去楼空,李某等42名业主多方寻求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返还交纳的契税、手续费、产权证费、装修保证金。
受理该批案件后,船营法院高度重视,专门安排两名业务骨干办理此系列案件,办案法官不辞辛苦、通宵达旦审阅案卷,第一时间接待该公寓业主代表了解案件情况及诉求。由于业主们已经近十年找不到该地产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如何向被告送达诉状成了本案的难点。办案法官首先找到吉林市工商局调查该地产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工商信息,并调取相关工商档案,又多次去长春查找总公司线索,在南关区工商局查到该地产公司也早已注销。通过进一步分析案情,办案法官把突破口锁定在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身上。办案法官迅速赶到张某的户籍地派出所查找其身份信息,电话联系了张某,告知原告诉请,但张某态度坚决,不予配合,并表示自己人在外地,近期不回长春。
无奈之下法官又赶到张某实际居住地的派出所、社区、物业核实张某的实际居住地,利用傍晚时机,找到张某家,在多次敲门无人应答,电话沟通无果后,不得已法官将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贴在张某家门上,张某通过家人得知这一情况后,感到脸上无光,于是给法官打来电话,请求当面沟通,办案法官立即返回张某住所,张某辩称:公司早已注销,任何纠纷都与其无关。但法官们以专业的知识、敏锐的思维像其析理释法,最终张某同意应诉。
该批案件由两名法官分别开庭审理,历经13个小时庭审。为了尽快兑现42名业主的案款,办案法官又多次做张某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剖析利弊,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张某主动履行给付义务,一次性给付案款247622元。
在办理过程中,船营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牢记人民法院初心使命,用实际行动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