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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执行双轮驱动 现场成功扣押大客车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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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承泽  发布时间:2020-03-12 16:18:56 打印 字号: | |

在疫情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重点防控转段的节点,船营法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采取“线上+线下”双轨执行模式,“线上”网络查控措施不停歇,“线下”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采取现场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马法官,你好,我是毛某,我得到线索,被执行人两辆大客车现在正停在高速路口附近,请你们赶快来扣押!” 

3月10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毛某的一通紧急电话。

2016年,吉林某钢铁公司向信发公司借款160余万元,吉林某旅游公司为借款提供担保。此后,钢铁公司一直未能偿还贷款,信发公司依法起诉至船营法院,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依法做出判决。因钢铁公司和旅游公司未履行义务,信发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船营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执行干警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只查询到有车辆登记,只能查封车籍,案件暂时陷入僵局。

虽是疫情期间,实施扣车行动困难重重,安全风险系数高。该院执行局马上召开“云会议”调配车辆、人员,安排参与执行的干警重新接受防疫检查;同时,执行法官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在确保执行干警和当事人的防护安全下,迅速制定细致到每一环节、每一小步、考虑每一种突发可能的扣车方案,确保实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5分钟后,9名干警分别乘坐3辆警车到达大客车所在地,人人佩戴口罩,全身喷洒消毒液消杀。对所有现场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确定没有发热症状后,告知车辆占有人法院将依法扣押被执行人名下的两台大客车。相关人员辩称,车辆只是挂靠在旅游公司名下,实际归个人所有,并阻止执行干警靠近。执行法官耐心向相关人员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维权途径,最终成功扣押了涉案车辆。

疫情期间,船营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敢于正视严峻的防疫环境,敢于突破常规思维,敢于创新执行手段,坚持疫情防控与执行工作双轮驱动,全方位满足特殊时期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责任编辑:船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