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您好!我是闫某,有一件事想请您帮帮我!我名下被冻结的银行卡是我的退休工资卡,您也知道现在疫情期间,没有其他收入来源,仅有的生活费无法负担正常的生活开支,而且我有个特殊情况想跟您沟通一下,我女儿所在的小学因为疫情原因组织学生在家上网课,因没钱交网费,我和我女儿在家里急得直哭。特殊时期,希望您能帮帮我与申请执行人协商一下。拜托您了!”
张法官挂断电话后,内心五味杂陈,一方面希望申请执行人的债权能够按期得到保障,实现司法公正;另一方面一想到这一代的“恩怨”影响到了下一代,心情异常沉重。对此,办案法官优化办案思路,强化“善意执行”理念,保证法理和情理的“双赢”。
原来,王某申请执行闫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到船营法院执行程序后,张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闫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闫某同意每月从退休工资中只取出500元作为生活费,其余所有工资用来偿还欠款,直至执行完毕。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破了正常的还款进程。
为做通申请执行人王某的思想工作,张法官主动上门,耐心沟通,充分释法明理,向申请执行人说明了疫情期间闫某无法外出打工,除了仅有的退休工资之外,确实没有其他收入来源,而家里的孩子因为没钱交网费连课都上不成,万般无奈之下才找到法院请求帮助。
张法官的一番肺腑之言,让王某也十分动容,说道;“法官,我这个案子您是尽心尽力,我相信您!现在这个特殊时期我也能理解,我同意拿出3000块钱,给闫某作为生活费,您也真是费心了!”几天后,申请执行人王某拿着3000元现金来到了法院,解决了闫某的燃眉之急。
几天后,闫某再次致电船营法院张法官:“张法官!真是太感谢啦,我女儿终于可以正常上网课了!您放心,等疫情过去,连这3000块钱我一定早日还给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