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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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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5-13 11:22:25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证正常诉讼秩序,按照上级法院通知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0年5月13日下午13:30起,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拟到法院申请立案的,建议通过吉林电子法院诉讼服务网、吉林移动微法院(通过手机添加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建议选择邮寄方式,将立案申请材料邮寄本院立案庭。拟立案咨询、提交材料、联系法官的,建议通过诉讼服务电话办理。

二、2020年5月13日下午13:30起,我院信访接待中心暂时关闭。建议有申诉信访需求的人民群众通过诉讼服务电话反映诉求,或将信访材料邮寄本院立案庭。

三、我院在上述两个中心关闭期间确定值班领导、值班法官和固定办公电话应急处理诉讼服务和信访事务。诉讼服务中心电话62407115、62407118;信访接待电话62407115。

四、由此引起的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审理期限计算等相关法律问题和审限管理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精神执行。

五、我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中心恢复开放办公时间另行通知。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船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