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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莫让“黄昏恋”变成“黄昏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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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畅  发布时间:2020-08-06 14:07:55 打印 字号: | |

在感情世界里,无论你年方几何,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尤其是对于老年人来说,随着年龄的增加,老无所依成为了最担心的事,于是,一些老年人选择了“黄昏恋”。然而,决定“黄昏恋”之前千万要三思而后行,近日,船营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黄昏恋”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张大爷和刘阿姨通过跳广场舞结识,二人起初情投意合,相处几个月之后决定一起生活,然而时间久了,发现彼此生活背景差距较大,性格不合总是吵架,2年后双方分手。分手后,张大爷却隔三差五去刘阿姨的儿子家找刘阿姨,原来,在二人生活期间,刘阿姨花了张大爷5000元钱,张大爷想把这钱要回来,然而刘阿姨主张这5000元钱是2年来为二人共同生活支出的。然而,张大爷却不依不饶,几乎隔一天就要去刘阿姨的儿子家门口闹一场,甚至三更半夜跑到刘阿姨的儿子家门口敲门。2019年12月的一天,张大爷酒后再次来到刘阿姨的儿子家门口,在墙壁周围踹满脚印并破口大骂,刘阿姨的儿子宋某出门阻拦张大爷,想要把张大爷赶出楼栋,就在双方撕扯过程中,致张大爷倒地,刘阿姨和儿子第一时间报了警并拨打了急救电话。

当天,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所犯罪行。经鉴定,张大爷胸部外伤,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宋某认罪认罚。另经船营法院查明,案发后至本案审理过程中宋某与张大爷达成和解,赔偿张大爷经济损失人民币1.5万元,且取得了张大爷谅解,张大爷建议法院对宋某从轻处罚并判处缓刑。最终判决被告人宋某故意伤害醉,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温馨提醒:夕阳无限好,老年人在选择伴侣时,一定要多一分慎重,少一分盲目,多一分宽容,少一分苛责,切莫让“黄昏恋”变成“黄昏怨”!

 
责任编辑:船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