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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没“你”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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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葳  发布时间:2020-11-24 15:10:27 打印 字号: | |

“现在宣布开庭!”

随着法槌落下,庭审拉开帷幕,“审判长”有条不紊地审理案件,“公诉人”义正辞言地指控犯罪,“辩护人”“针锋相对”据理力争,吉林市第一实验小学三年七班“小小刑事审判庭”在船营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展现了一堂生动精彩的校外法制课。

虽然只是一群不到十岁的小朋友,但同学们对庭审内容的严谨和对法律程序的把控让人肃然起敬,“公诉人”稚嫩的童声念起“我代表国家提起公诉!”;“辩护人”坚定的话语为“被告人”争取应当享有的法律权利;“值庭法警”笔直的站姿和坚毅的眼神为庭审保驾护航;“审判长”用标准的法言法语当庭宣读判决;“书记员”尽职尽责地进行法庭记录;“被告人”、“证人”、“被害人”对角色进行精准的把控和演绎。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肃穆,同学们根据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很快融入场景,俨然一场真实的庭审正在进行。诉辩双方就案件中被告人的犯罪动机、犯罪危害程度和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进行激烈辩论。庭审分为法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五个部分,庭审一气呵成,同学们通过现场体验、观摩的方式,充分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与威严。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模拟庭审让我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明白了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并不遥远。”、“我们班级的法官、检察官太棒了,他们的表现让我喜欢上了法官、检察官这些职业!”……

船营法院通过法院开放日邀请学生来院举办模拟法庭活动,使同学们熟悉了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了解了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职业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浅显的法律准则和法律常识,通过同学们最喜闻乐见的“模拟表演”形式,有效传播法律精神,达到普法、宣法的目的,有助于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责任编辑:船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