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12月3日,船营法院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机关总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船营法院机关党总支书记刘德君主持会议。
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经船营区直机关工委批准同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全程接受党员监督。
会上,宣读了船营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同意船营区法院机关总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批复,表决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5名新一届总支委会委员。全体党员举行了重温入党誓词仪式。
机关党总支书记刘德君主持会议、宣读会议议程
会上,全体党员起立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全体党员一致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选举现场
党组书记、院长王慧鸣投票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蒲海东投票
执行局局长张伟宏投票
全体党员依次投票
监票人和计票人开箱清点选票
监票人和计票人计票
全体党员热烈祝贺新一届机关党总支委员当选
重温入党誓词仪式
重温入党誓词仪式
大会结束后,新一届支委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党总支委会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了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