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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占鹊巢”可还行?法官强制开锁让他“挪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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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承泽  发布时间:2021-03-16 16:27:41 打印 字号: | |

“房子终于要回来了,谢谢法官,谢谢年轻的小伙子们!”近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房屋强迁案件,被霸占的房屋终于回到原房主手中。

2014年,在外地工作的赵某考虑到父亲年迈需要人照顾,于是就请亲戚孙某代为照顾,与老人一起住进赵某在船营区的一处房产。2018年,因孙某疏于照顾老人,无奈之下,赵某便将老父亲送到养老院居住,并要求孙某离开自己的住房,但孙某拒绝将房屋返还给赵某。期间,双方多次沟通均无果,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赵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孙某立即返还原告房屋。判决生效后,孙某枉顾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返还义务,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孙某联系沟通,要求其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孙某抵触情绪较大,承办法官多次电话“释法+威慑”均无效果,孙某甚至豪横叫嚣道:“我无论如何都不会腾房的,法院敢来就试试!”

试试就试试!为威慑长期拒不执行“鸠占鹊巢”的“老赖”,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决定对涉案房屋依法进行强制腾迁。承办法官首先前往现场张贴腾房公告,并进行现场勘查及风险评估,经过分析认为待腾迁物品没有大件,多为可携带的私人物品,孙某本人无犯罪记录,社会关系人对其风评也无暴力倾向,初步认为此次腾迁属于简单、低风险行动,依据此确定执行预案。同时根据现场具体环境,分别确定腾退现场的监督录像组1人、警戒审查组2人、执行控制组4人以及公证员2人的9人腾迁行动团队。

行动当天,腾迁团队率先到达现场后迅速拉起警戒线,确保行动安全,该院执行局局长在执行指挥中心进行远程实时指挥,确保行动顺利进行。行动前,执行干警发现粘贴在门上的腾房公告早已不见,多次敲门均无回应,指挥中心下达指令,强制撬门开锁进入房屋。进屋后发现被执行人孙某不在家中,其大部分私人物品已经转移,仅留少许物品。承办法官见状,明白了之前的沟通确实产生了效果,此时被执行人在“里子”上已经畏惧,顽抗到底的态度更像是维持虚假的“面子”。

腾迁行动团队按照事先分工,对室内物品逐间房屋、逐个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公证员全程拍照录像,将余下物品转移至指定地点,严格做到依法规范执行,整个行动仅仅用时四十分钟。随后,承办法官将换锁后的房屋钥匙交到了申请执行人赵某手中,至此,该起房屋强迁案件顺利执结。

该院执行局局长表示:船营法院将坚决落实省院关于执行工作的部署,探索成立“强制腾迁案件专业行动团队”,努力做到腾迁案件更专业更规范,充分维护法律权威。

 

 
责任编辑:船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