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案件快报】冒充公职人员骗钱财?判刑!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1-04-12 15:36:31 打印 字号: | |

“确实是我办了假证骗了别人的钱,用假证件也是为了给别人办事儿,但没成想事儿没办成,钱也让我挥霍了……法官,我认罪,希望能从轻处罚!”

据了解,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被告人刘某谎称自己是某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以能为被害人田某家中涉嫌犯罪的亲属办理取保候审为由,骗取田某人民币6.8万元。

2020年8月至2020年11月间,被告人刘某再次谎称自己是某公安局某支队正科级干部,虚构自己将竞聘某领导职位,以提拔需要打点的名义向被害人王某借款5万元,并允诺升职后立即归还。

2021年初,被害人王某察觉自己应该是被刘某骗了,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从刘某处扣押警用手铐一个、警用春秋常服一套、警用冬执勤服上衣一件、一级警司警衔两套、假警官证一个和警棍一个。

船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责令其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两名被害人钱款6.8万和5万元;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物品予以没收。

法官提示:在没有充分调查和确认的基础上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一定要擦亮眼睛,摆正心态,通过正规方式和程序,切不可因为想走捷径或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船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