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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浊扬清·勇担使命】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救助解难纾困 女大学生送来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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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4-16 10:54:13 打印 字号: | |

单亲妈妈因为意外交通事故身亡

未成年女儿正在读高中

遗留下的高昂医疗账单令人窒息

肇事者偏偏又年迈贫穷

在这个困难家庭的至暗时刻

船营法院伸出了援助之手……


“这面锦旗是我代表妈妈送来的,她虽然不在了,但是她的在天之灵肯定特别感激我能够遇到你们这么好的法官们!”近日,船营法院对在校女大学生董某实施了司法救助,董某领取20万元救助金时,激动得眼含泪花。

2015年8月,被告人张某岁驾驶无牌照三轮车在珲春中街行使时,与同方向靳某驾驶的二轮车相撞,造成靳某受伤,经医院抢救,靳某最终呈植物人状态。因张某岁拒绝赔偿损失,靳某之女董某将其诉至船营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张某岁赔偿损失款15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岁未履行义务,2017年董某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调查到被执行人张某岁是本地农村的菜农,平时以在小块土地耕种蔬菜为生,除少量存款及一套自建平房外并无其他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且张某岁年事已高,未来能够履行的预期较差,法官在穷尽所有执行措施的情况下仍然不能执行到位,同年申请人靳某离世。

靳某的意外身亡使家中主要经济来源突然坍塌,之前治疗遗留下来的高昂医疗账单和女儿董某的学费支出让这个本就捉襟见肘的贫困家庭更是举步维艰,董某开始信访要求执行到位。

2020年3月,申请人董某以生活困难为由向船营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办案法官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救助申请人董某一家的生活困难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救助申请人董某现为大学生,有治疗费用及学费产生的欠款需要偿还,且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另一边,再此启动对被执行人财产调查,依然确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

办案法官认为董某完全符合司法救助的规定要件,便积极向上级单位申报司法救助。在经过财政审核、拨付之后,2021年4月,董某拿到了最高额度的司法救助金20万元,这笔钱足够支付之前的债务,并保证她顺利完成学业。

“我也有一个女儿,董某的遭遇让我感到悲伤又无奈。作为一名执行法官,我很庆幸能为符合条件、需要帮助的群体给予人民法院的温情关怀。”办案法官在接到董某锦旗时感慨道。

近年来,船营法院不断探索司法救助、涉法涉诉信访救助机制,加大对受到侵害且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依托“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行动,将学习精神自觉转化为为民服务的情怀,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实走深。

 
责任编辑:船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