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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党史】党史知识学习(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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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4-19 11:18:41 打印 字号: | |

前言: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船营法院推出“百年党史”专栏,通过党史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01 党的七大提出的党的三大作风

即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自我批评的作风。在题为《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中,毛泽东从政治高度深刻阐述了坚持这三大作风的重大意义,明确指出这三大作风是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三大作风的基本精神还被写进七大通过的新党章,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正式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群众路线。

02 “两个务必”思想的提出

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了“两个务必”的思想。内容是:要求全党在胜利面前要保持清醒头脑,在夺取全国政权后要经受住执政的考验,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03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

1953年6月15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此作了较为完整的概括:“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2月,中共中央批准并转发了《为动员一切力量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共产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标志着总路线的最终形成。1954年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决议,正式批准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并于同年9月载入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责任编辑:船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