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个规定 ” 是指哪三个规定?
是指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法院离职、退休人员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有什么限制?
司法人员从司法机关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3、老百姓能不能举报司法人员的违规行为?
司法人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和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以向有关司法机关反映情况或者举报。
4、司法人员被实名举报,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需要多久完成线索核查并向举报人反馈?
对实名举报的,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核查并将查核结果向举报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