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风采
靳学堂同志先进事迹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1-07-12 08:57:47 打印 字号: | |

靳学堂,男,汉族,1964年2月17日出生,现任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大绥河法庭审判员、一级法官。1985年进入船营区法院工作,2000年任命为助理审判员,2016年被任命为审判员。

做为司法战线上的一名老兵,靳学堂同志深感执法为民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在党的多年教育与培养下,不断增强政治觉悟与业务素质,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形成一整套独特的工作经验。

一、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从踏入法院到现今,37个春夏秋冬,发髻已青丝转白。靳学堂同志累计审理了数千件民事纠纷。在不断成长的过程中,他逐渐读懂了“法”从民中来,以民为根本,执法的宗旨就是为民服务的司法理念。他深知,做为执法人,就是要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谨慎行使,公正严明执法,通过具体案件的执法行为,让老百姓真正体会到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的切身感受。

二、坚持调解为主,裁判为辅的工作思路,最大化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筑牢维稳的根基,为经济腾飞保驾护航。民事法规包含百姓生活的诸多层面,它规范公民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判断是非曲直的法律尺度。伴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以及传统思想与现实观念的剧烈碰撞,民事解纷也逐年递增。为把握经济腾飞的百年机遇,就必须筑牢维稳的根基,这是国家发展过程中的重中之重。做为司法人,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通过自身的执法行为,运用耐心细致的调解方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最大化促使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相互谅解,化解纠纷。为此,首先:要增强全国一盘棋的大局观念,增强民族责任感与使命感,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司法理念;其次,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借助法律的公信力,化解纠纷;第三、在具体案件的办理中,要尽快熟悉案情,理顺法律关系,准确掌握案件的争议焦点及当事人的诉求,努力寻找案件的突破点,运营法律的尺度,耐心细致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第四、努力挖掘社会调解组织,基层单位的潜能,多元化调处解纷,化解矛盾。通过以上所总结的工作经验,靳学堂同志在历年的民事审判中,案件的调撤率始终名列前茅,提高了当事人的满意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0年10月,靳学堂同志先后办理了七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均为张某。原告徐某、王某等七人分别将自家承包地共计十余亩水田转包给张某经营耕种。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流转期限为五年,即自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止,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15万元。合同签订后,截止2019年12月,案涉土地一直由张某经营耕种。但在2020年,张某却无故放弃了该土地的经营权,案涉土地由七名原承包人耕种至今,且此时张某尚欠七人2019年土地流转费用。无奈之下,原告徐某、王某等七人分别将张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法庭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并要求被告张某返还19年承包土地的转让金,同时请求法庭判令张某支付违约金。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靳学堂同志详细查阅了案件的基本材料后,驱车赶往农户家中,在对被告张某送达传票时,与其深入交谈询问了解案件情况,耐心倾听张某的原委。原来,张某也是普通农户,2017年3月与七名原告签订完合同后便从2017年耕种至2019年,期间由于天降大雨,因涨水缘故赔了钱,再加上承包耕地、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每年都是一笔很大的开销,到了年末结算时,发现不但没有挣钱,反而赔了很多钱。这期间,原告徐某、王某等七人一直在催款,但确实因为手头没钱才一直拖欠至今。听完张某的话后,靳学堂法官了解案件事实及双方的诉求,法官认为受理的7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既要保护原告方的合法权益,又要充分考虑被告经济困难等实际因素,如果直接判决结案,虽然符合法定程序,但容易激化双方矛盾,只有让双方真正打开心结,才能真正实现结案事了。法官随即从调解角度方面入手,一方面与原告徐某、王某等人联系沟通,希望其考虑到被告张某的实际困难,酌情减轻其义务;另一方面,办案法官又积极做被告张某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导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将七名原告和被告张某约到一起开庭,在法官耐心真诚地劝解和不懈地疏导下,双方都各让步,原告方放弃了主张张某给付违约金的诉请,被告张某则当庭向原告方履行了2019年欠付的土地转让金,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七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一次性解决。数日后,原告徐某、王某等七人精心准备了锦旗,并在锦旗上郑重地书写了八个金黄的大字:“依法护民权,铁肩担道义”。


 

 
责任编辑:船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