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坚持继续逃避下去,
就能够避免抵债房屋被腾空,
逃避虽然可耻但有用?
未免过于天真了
在初秋的日子里
船营法院执行局以饱满的热情
再次开启了一场酣畅淋漓的强制腾房行动
8月12日上午8时30分细雨斜织,“各部门准备,现在开始依法强制腾迁”,随着承办法官的一声令下,船营法院执行团队按照强制腾迁执行预案的部署,在公安机关、社区工作人员和公证处三方的共同见证下,依法对非法占房的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强制拆除门锁措施。
2月底,申请人吕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向船营法院申请对李某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李某名下一处位于船营区北极街附近的房屋,并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该处房产进行了拍卖。先后二次拍卖流拍后,申请人吕某申请以物抵债接收了该处房屋,法院责令李某主动迁出,但李某称搬家后无处可去,且家中物品较多没地方存放,拒绝搬离。承办法官依法对该房屋予以停水停电停气,但李某顽固在家点上酒精灯,买了桶装水,死活不走,承办法官遂决意实施强制腾迁。
砰、砰、砰……随着几声声响,开锁公司打开密码锁,执行人员与见证单位进入住宅拍照录像。开锁进屋后发现被执行人不在家中,执行干警按照事先分工对室内物品逐间房屋、逐个物品清点、登记造册,公证员全程拍照录像。
正在工作人员忙碌时,承办法官突然接到被执行人李某打来的电话,原来李某得知法院此次是“动真格”的之后,愿意自行腾迁。承办法官同意了李某的请求,工作人员也暂时停止了手头的工作。不久后李某到来,对承办法官说“物品太多,还有佛龛,要求等两天黄道吉日再搬“。承办人依法对李某仍然心存侥幸的行为进行驳斥,要求当天必须搬走。在众多人员的“围观”下,李某彻底无计可施当日搬走普通物品,与申请人吕某求情希望第二天再“请出佛龛”,吕某表示认可。承办人随后将新门锁钥匙交付吕某。
“通过今天的见证执行,确实感受到了执行干警的专业素养。相信船营法院未来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社区负责人在此次房屋腾迁工作结束后,为法院执行工作点赞。
本次房屋腾迁执行行动,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将双方当事人的损失降至最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均得到了保障,充分展示了执行人员的执行力和战斗力,彰显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