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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第一“槌”!敲响邻里间的和谐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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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丁睿  发布时间:2021-08-27 14:26:09 打印 字号: | |

这一天,我第一次穿上法袍,以一名员额法官的身份走进法庭。

缘起:精神残疾的儿子打伤邻居

坐在原、被告席上的是多年来楼上楼下的邻居。三楼屈大姐家的儿子小刚精神有残疾,一天,四楼的王大爷遛狗回来,狗在三楼的楼道里叫了起来,吓到了正在家门口掏钥匙的小刚,小刚一个激灵把王大爷推下楼去,王大爷受伤后住院,屈大姐给王大爷打了一张5000元的欠条,但由于独自一人带儿子,手头不宽裕,5000元钱迟迟未兑现。半年后,王大爷见要钱无望,将屈大姐告到了船营法院。

波澜:双方对赔偿数额存在分歧

法庭上,屈大姐面露难色:“我儿子确实打人了,我也说会赔偿,只不过我们孤儿寡母本来手头就紧,再者说我也没有看到你的医疗费单子,你花了多少钱谁知道!”

“治疗费单子在家里呢,回头可以给你看。我被你儿子打伤后在家躺了半个月,现在就管你要5000块钱,够少了,我要知道你儿子是这种情况,我都躲着走。现在阴天下雨,我还腰疼呢。”王大爷无奈地说道。

看看原告席上因被打而满腹委屈的王大爷,又看看被告席上替儿承担责任的屈大姐,我的内心无法平静。从证据来看这个案件事实很清楚,但考虑到小刚的精神状况以及双方是邻里关系,如果一判了之,邻居间的误会就会越来越深,能不能找到一个突破口呢?

转机:远亲不如近邻,退一步海阔天空

在法庭调解阶段,我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双方都同意调解。看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时刻到了。

“原告,被告的儿子打伤你,你确实受了委屈,身体现在恢复的还好吗?你也知道,小刚精神状况不好,打人也非他本意,他的母亲今天出庭替他承担责任,我希望你看在一位母亲独自带儿子的不易上,尽可能地谅解被告,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退一步海阔天空……”

我又继续说道:“被告,原告受伤的照片你也看到了,原告可谓是天降横祸,你作为小刚的监护人,理应承担这份责任,赔偿原告的损失……”

结局:当庭给付赔偿款,双方满意,案结事了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被告屈大姐当庭给付原告王大爷2500元赔偿款,原告王大爷将欠条返还给被告屈大姐,并向法庭写下了撤诉申请书。

原告一边拿着2500元钱,一边笑呵呵地说:“感谢法官!多亏了你的调解,要不然以后我们邻居之间也不好相处。这样多好,以后见面还是好邻居!”

被告听着也激动地说:“对呀,真是得感谢法官,照顾我家的特殊情况,也感谢邻居的理解,等改明儿我家包饺子,都给你们送点。”

法律从来不是冰冷的条文,法律是有温度的。作为一名新晋员额法官,道阻且长,但行则将至。我希望通过我的多听、多想、多做,用我的法律知识与人性的善意,为当事人搭起一座平台,化解他们的矛盾,让双方当事人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责任编辑:船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