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
2月14日
中国同苏联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及有关协定。
3月3日
政务院作出《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以遏制通货膨胀,稳定物价,实现国家财政收支平衡。
5月1日
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召开。国民党、共产党、民主同盟、青年党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通过政府组织案、国民大会案、和平建国纲领、军事问题案、宪法草案案五项协议。
5月4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同日,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施行。同日,人民解放军解放海南岛。
6月6日-9日
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召开。毛泽东提交《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书面报告,并发表《不要四面出击》讲话。
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公布施行。
6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公布施行。
8月7日-19日
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召开。会议确定“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为新中国卫生工作三大原则。
10月上旬
应朝鲜党和政府的请求,中共中央作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略决策。
10月10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
10月14日
政务院作出《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
11月3日
政务院发出《关于加强人民司法工作的指示》,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和健全人民司法制度。
11月24日
政务院第六十次政务会议批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和《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