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是一名小有名气的调酒师,常年受雇于某酒吧。年轻的小李十分享受灯红酒绿、歌舞升平的夜生活,一直以来,与酒吧老板刘某关系胜似朋友,然而最近,二人却闹出了不愉快,以至于对簿公堂……
原来,一日小李在酒吧后厨制作果盘时,不慎将左手小拇指割伤,入院治疗后,被诊断为左(L)小指开放性损伤,共计住院治疗6天,二级护理6天。住院期间,小李通过微信告知酒吧老板刘某其因工受伤之事以及治疗费用的金额。刘某却以李某作为调酒师,制作果盘不是他本职工作,且事故当天,也是她本人主动自愿去切水果制作果盘,不是领导安排为由拒绝承担李某的治疗费用。
眼看要钱无果,小李无奈之下将昔日“好友”酒吧老板刘某告到了船营法院,要求刘某赔偿医疗费5249.6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00元、误工费3214.29元、护理费960元,合计10023.91元。
该院审理查明李某作为刘某的雇员,在制作果盘时受伤,即使其超出雇主的授权范围,但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是在为酒吧经营提供劳务活动,应当认定为系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刘某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李某作为一个有生活经验的成年人,未尽到安全谨慎的注意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应适当减轻刘某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刘某承担80%的责任,赔偿李某各项经济损失8019.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