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疫情肆虐的日子,有的人奋战在防疫一线,有的人在家中默默加油,在各自的战场上或许都已经忘记了时间,但对于船营法院执行局来说,有些时间犹如“思想钢印”般印刻在了心里,无论如何都不会忘怀。
疫情发生的第一时间,船营法院执行局召开短会,要求干警及时排查梳理涉及时间节点的“急需办理事项”,尤其是防止执行案件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后财产流失的事项。同时,为避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执行局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打通不见面的“云续封”通道。
2021年3月,被执行人董某因农机合同纠纷被船营法院依法执行,执行法官财产调查后发现,董某仅有在蛟河农商行开户的工资账户,再无其他财产。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申请人一次性为被执行人董某提供一年半的生活费,到2022年9月被执行人董某名下工资账户资金全部归申请人所有(约8万元),工资账户是执行法官前往银行柜台冻结,首次日期截止到2022年3月15日。
2022年3月,吉林地区出现疫情反复,执行法官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向当地法院发出续冻委托执行函,由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当地法院干警均在一线支援疫情防控工作,无法及时协助执行。
面对急需续冻的银行账户,执行法官计上心来,首先通过互联网搜索,找到了蛟河农商银行的联系方式,希望能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微信交件等方式不见面进行办理。起初,该行工作人员称此前都是法院工作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当场办理的,微信方式没有办过而不愿意办理。
执行法官为其转发并讲解了最高院银保监会《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不动产续封和银行存款续冻工作》规定,该行工作人员在向上级银行汇报请示后,最终同意法院通过微信方式送达执行文书和工作证扫描件。经过身份确认和两个多小时细致的工作沟通,最终续封工作顺利完成,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疫情防控期间,船营法院执行局梳理出39起执行案件通过微信、邮寄、传真等方式完成银行账户、不动产、公积金等财产续冻续封,涉及金额近两千余万元。今后,船营法院将继续通过运用信息技术加强网上办公,确保执行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努力做到“防疫不松懈,执行不停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