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吉林市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船营法院刑事审判庭本着“防疫与办案并重”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手抓,积极利用“互联网+庭审”的模式审理案件,通过“互联网e法庭”平台在线开庭审理了多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图片中的法官正在运用“云庭”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11月被告人周某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可能用于网络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将多套银行卡出售,被其他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活动,应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被告人周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随着铿锵有力的法槌声响起,办案法官通过电视屏幕与被告人“面对面”会话,通过视频核实被告人身份、告知被告人权利义务,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最后陈述,书记员同步进行记录,整个庭审过程规范,视频流畅、声音清晰,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借助现代信息网络实现被告人无法提审也能参加案件庭审,避免人员聚集与人流集中,是船营法院刑事审判庭抗击疫情的特殊形式,也是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诉讼“不打烊”、开庭不延迟,提升审判质效的有效途径。疫情期间,船营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深度应用智能审判系统,将传统案件审理方式转化为线上审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及合法权益,真正做到防疫审判“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