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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新增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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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22-04-26 10:17:09 打印 字号: | |

2022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及配套文件,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被新增为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13号),确定了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管辖区域、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的标准(法[2022]109号)。根据前述规定及相关通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管辖区域为吉林市,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不含本数)100万元以下。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2022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船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