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喧闹的吉林市突然变得格外的寂静,居家办公的孙秀茹法官白天参加所在小区的防疫工作,晚上回到家中梳理承办的案件,做到防疫审判“两不误”。
在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中,原告夏某在2020年以5000余元价格购买了iphone11手机一部, 2022年1月夏某在健身房健身时与在其旁边健身的被告李某起了冲突,因为李某在做器械时所用的杠铃片将夏某放在二人中间的手机震落在地摔坏,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发生激烈争执,后夏某报警,虽经警察调解但双方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夏某一气之下将李某诉至船营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4000余元。
孙秀茹法官通过电话分别与夏某、李某进行沟通,了解到夏某与李某均是在校学生。夏某称“这部手机是父母给我买的,父母为了给我买这部手机花了不少心思,也是省吃俭用,这部手机非常有纪念意义。说实话都不只是赔偿钱款的问题,手机被摔坏对我的精神打击也很大,我现在正在读大学,但是一想起这个事我就闹心,看不进去书……这件事我绝对不会善罢甘休。”李某则表示“我是在校大学生,今年准备考研,想学习也得有个好身体,所以就办了健身卡去健身,但不想做器械时由于器械的震动力较大将原告放在我健身区域的手机震落在地,并不是我故意弄坏的,再说也是一部旧手机,赔偿三百二百还可以,但是原告让我赔一部新手机,还说不赔新手机就让我上不了学,还要网曝我……我们学校也有法律系,我正联系法律系的师生对这个案子进行研讨,我会组织强有力的队伍维护我的权益,我一定要讨个公道……”
考虑到双方均是在校学生,正值人生关键时期,为早日化解夏某、李某间的纠纷,帮助二人摆脱诉讼的困扰,步入生活正轨,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孙秀茹法官每天防疫工作一结束,只要有时间就会根据夏某、李某给出的休息时间联系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让夏某、李某认清现阶段的首要任务是学习,疫情已经对二人的学业造成了影响,不要再因为二人之间的纠纷浪费时间,就此案法院也会公平、公正进行解决。孙秀茹法官还联系到了夏某、李某的父母(因受疫情影响均居家),做双方父母的工作,也希望双方父母帮助子女进行调解,早日解决不要影响到孩子的学习。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孙秀茹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李某赔偿夏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元,夏某申请撤诉。孙秀茹法官采取电子送达方式向二人送达了准许撤诉的民事裁定书。在案件审结时孙秀茹法官又向夏某、李某送上了真诚的祝福,祝愿二人学有所成!夏某、李某也对孙秀茹法官送上了感谢的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