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法院审判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船营法院执行局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和执行案件办理实际情况,精准有效采取“3+3+1”执行工作机制,努力做到“零接触”“线上办”“快处置”,实现办案高效、处置财产快捷以及兼顾防疫的良性循环。
第一个,“3”,线上执行。
首先,通过线上查控、繁简分流,确保涉民生案件及时办理。启动财产网络查询,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集约网络查询,结合查询结果快速分流案件,根据查控结果的分析,区分简案与繁案;对简案要快执,将疫情对执行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繁案,通过建立好的联动渠道办理本市房产、公积金、保险、车辆等调查与控制,通过委托系统办理异地财产的处理。
其次,线上送达,隔空互联,确保当事人联络渠道畅通。通过智慧执行APP、电话、电子邮箱、短信等方式实现案件进展交流、线上和解谈话、终本约谈,快速回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同时做好留痕工作,确保程序规范、合法有效。安排专人接听当事人电话,做好登记、分派和反馈工作。
最后,线上确认,及时汇款,确保快速兑现合法权益。采用线上网络确认模式开展工作,通过添加微信,利用面对面视频对话,法官根据对方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审查确认申请执行人身份及授权情况,及时发放执行案款,事后在微信完善结案手续和相关证明。此外,还会积极鼓励被执行人将案款直接给付申请执行人。
第二个,“3”,线下财产处置。
首先,调配执行力量配置,合力完成流水作业。充分发挥信息化和集约化在执行工作中的优势,彻底改变“团队包案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统一调配执行力量,设立文书组、保全组、查控组、处置组和综合事务组,各组抽调一人到院工作,完成文书制作、财产查控、财产上拍等工作;其他工作,例如与当事人协商交流、云执行等让实施团队自行决定居家办公还是到院办公,搭建起一套财产处置流程。
其次,清理旧存查封财产,创新财产展示方式。疫情期间,面对外勤受限,被执行财产线下查控和现场处置频次会大量下降,利用这一大段空白期,将过去未能成功处置、变现的动产、不动产集中进行梳理,组织鉴定机构、评估公司进行鉴定、定价。同时,委托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完成情况核查、拍品VR展示、提供咨询、现场看样、拍品保管等工作,着力提高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效率。
最后,优化工作流程,让群众办事更便利。依法对可以集中办理的事项进行了整合,查封、拍卖、腾退事项发布一次性公告,评估、拍卖、变卖事项一次性告知,成交文书等材料一次性交寄,来访、来电接待登记和咨询服务一次性反馈等,努力便利当事人,提升执行效率。
最后的“1”,局长动态监控。
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强化执行质效的监管,执行局长亲自督办超期未结案件,实行2个月提示,3个月预警,4个月督办,督促案件尽快办结;每周由局长主持召开队长例会,研究案件办理情况及执行中的相关问题,要求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加大承办人案件办理考核排名力度,每1个月对每名承办人法定期限内结案率、结案平均用时、执行完毕率、实际到位率等指标考核,实时掌握情况、分析挖掘短板、逐层压实责任。
下一步,船营法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