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利用互联网“云端”开庭,同日成功调解了两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该两起案件的原告同为吉林市某公司,被告均为自然人。被告分别与原告签订《借款担保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了原告向两名被告借款的数额,借款期限以及借期内利率,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以及担保期限等。合同签订的当日原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分别向两起案件被告账户汇款。借款汇出后,两名被告均未能按照约定期限还款,原告多次催促索要,两被告仍拖延至今未能偿还,故原告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在送达过程中了解到两被告均在北京居住,当地目前有疫情风险,无法到法院参加庭审。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且不影响审判进度,承办法官一方面建议当事人通过网络进行开庭,这样既能避免疫情传播,又节省路费、住宿费等支出;一方面了解案件情况对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在庭前基本达到一致意见,并且同意互联网开庭。
开庭前,经过技术人员调试设备,双方当事人通过手机与法官视频“连线”成功。庭审顺利进行,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两名被告均同意在7月15日之前一次性付清200万元借款及利息。最后双方当事人通过手机线上阅读庭审笔录并完成了签字,民事调解书于当日通过电子送达至当事人。
船营法院通过线上“云开庭”成功化解矛盾纠纷,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确保审判工作“不间断”,也实现了最短时间内化解小微民营企业纠纷,保障了小微企业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