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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营法院:创新发放模式持续助推案款管理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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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承泽 刘晓满  发布时间:2022-07-19 16:35:32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把开展“标准化建设年”工作与解决实际突出问题相结合,创新执行案款发放模式,确保申请执行人能够及时收到执行款。

船营法院执行法官在发放执行案款时发现,不是每一笔到位执行款都能够及时高效发放。实践中存在以下发放难题:一是部分申请人联系不上,无法获取退款账号信息;二是部分申请人虽然能够联系上,但过度受反诈大环境影响,不愿意向法院提供账户信息,甚至对法院工作人员作欺诈推定,尤其以办理服务合同纠纷中退还较低数额的剩余会员费为甚;三是部分申请人以人在外地为由,不愿意立刻领取执行款,法院提出可以视频形式“云领取”或者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仍有些申请人嫌麻烦要求自己找时间来法院自取。

以上情况给法院发放执行款工作带来很大困难,需要法院工作人员额外做出大量工作才能保证不超期发放,零星案款甚至无从发放,引发案款边清边积问题。

为进一步提升案款发放效率,船营法院不断创新案款发放模式,简化执行款发放程序,在申请执行时要求申请人填写《领取执行款账户确认书》,将申请人名称分类为自然人、单位公司企业等组织、个体经营户,以类型要求填写账户名称为本人姓名、对公开户户名、对公开户户名或法人姓名及账户名对应的账号,避免出现账户、账号不一致的情况,从而影响发放。


还要求申请人提供需要开户银行名及联行号,联行号不明可现场拨打银行服务电话查询,有困难的,可由法院工作人员帮忙查询。

  最后是申请人本人确认部分,要求申请人确认所填写的以上内容真实有效,人民法院向上述账户账号转账即为收到执行款,并愿意承担人民法院向上述账户账户转款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保证申请人可以重视填写。

同时,仍要继续强化对案款发放的工作监督,设置专人检查,系统进款五日后开始督促发放,每十日通报一次超五日未发放执行款情况,持续改善发放难、发放慢、有积压的问题,进一步助推案款管理规范化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船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