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普通的民事诉讼正在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大绥河法庭进行,整个庭审过程中没有书记员的出现......
书记员的“消失”正是船营法院作为庭审记录改革中所作出的尝试。
开庭前,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送达了庭审记录方式告知确认书,并进行了详细说明。庭审中,承办法官对采取录音录像方式进行了当庭宣布。整个庭审活动秩序井然,录音录像清晰完整,开庭时书记员不需要当庭记录,由承办法官直接操作进行全程录制庭审过程。庭审进行紧凑流畅,不再有不时等待书记员手动输入记录的情况出现,不到30分钟便已完成庭审所有程序。庭审结束后,录音录像自动保存至服务器进行备份,书记员会将庭审视频刻录成光盘交由法官助理入卷成册。
今后,船营法院大绥河法庭将全力推进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工作,全面提升庭审质效,缓解案多人少,减轻书记员庭审记录负担,深化司法公开,充分发挥庭审记录改革对案件繁简分流的强力推助,推进审判质效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