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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手情了钱未了,法官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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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悦  发布时间:2022-05-02 15:11:22 打印 字号: | |

常言道:“分手了,好聚好散!”可小周与小赵分手后,两人却仍为钱财问题争执不休,近日,船营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情侣间因借钱产生纠纷的案件。

据了解,2019年5月,小周与小赵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随后两人互相加了微信好友,一来二去,二人互生情愫,随即确认了恋爱关系。小赵多次以买房、结婚为由向小周借钱投资,小周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借给小赵5万元。而后小赵生意失败,二人为此经常吵架,矛盾愈演愈烈,最终两人不欢而散。分手后,小周多次向小赵催要借款,但小赵均以没钱还款为由,拒绝偿还欠款,甚至将小周的电话、微信拉黑,无奈之下,小周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考虑到双方曾经是恋人关系,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及时劝导双方应换位思考,积极解决,小赵表示,非常理解小周的心情,但自己确实是投资生意失败才导致资金链断裂,自己最近也是烦躁才拉黑了小周,也是无奈之举,并表示会积极偿还欠款,希望法官帮忙调解。小周也表示,理解小赵的不易,自己也不是不通情理,并表示可以给小赵一定时间履行还款。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成功化解了双方之间的隔阂,案件圆满解决。

法官在此提醒,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到法律保护。在生活中,即便是恋人关系,分手后,在恋爱期间的借款要作出相应的处理,以免造成感情和经济上的双重伤害。


 
责任编辑:船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