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高庭审效率,确保庭审记录全面、完整、真实,船营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实现“归纳式记录”到“镜像式记录”的转变。
统筹推进,制定方案。船营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工作,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出台《船营区人民法院庭审记录方式改革方案》,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逐步推进庭审记录方式改革,采用“庭审录音录像+智能语音识别转写”的新型庭审记录方式替代书记员记录的传统模式,让改革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规范流程,权责明晰。船营法院明确庭审记录方式改革中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工作职责,确保庭审活动有序进行。采用庭审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的,法官助理会在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中以注明的方式事先告知当事人;庭前准备阶段,书记员再次征求各方当事人意见并签署《庭审记录方式确认书》;庭审开始时,法官当庭宣读《独任法官庭审记录方式宣布词》;庭审结束后,由书记员指导诉讼参与人签署《庭审录音录像替完整性记录》。
以点代面,成效显著。船营法院优先在民事一审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和司法确认程序审查等案件庭审中采用新型庭审记录方式。改革时间虽然不长,但改革之变、改革之效却十分显著。庭审节奏不再受制于书记员记录速度,也不再出现重复陈述、等待记录的现象,庭审活动流畅自如、紧凑有序、一气呵成。“放在以前这种的案件庭审最起码要一个小时,还总是担心书记员记录内容和我说的内容不一致,闭庭后要花20多分钟才能完成庭审笔录的签字确认工作,但现在一闭庭就能离开,效率真是提高了不少。”一起合同纠纷的原告某公司负责人说道。近两个月,船营法院已有49件案件采取新型庭审记录方式,庭审用时平均缩短30%以上。
下一步,船营法院将全面推行庭审记录方式改革,提高采用庭审录音录像代替法庭笔录的案件比例,推动庭审记录方式改革与繁简分流机制衔接,切实提升审判工作质效,让智慧法院成果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透明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