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连彭,男,汉族,1984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13年12月进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参加工作,先后在审判管理办公室、大绥河人民法庭、执行局等部门工作,现任大绥河人民法庭审判员、二级法官,从事审判执行工作。多年来,邱连彭同志政治立场坚定,严守廉洁底线;工作中依法办案,兢兢业业,埋头苦干,表现突出,2019年-2021年办结执行案件1300件,民事案件59件,年均结案400余件,结案率达95%以上。
尚德崇法,努力提升综合素质。邱连彭同志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与审判执行业务学习并重。他坚持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党委、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并通过利用“学习强国”等网络资源开展线上学习、撰写学习心得等方式,坚持不断更新自身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审判执行业务培训活动,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吉林云课堂”、“英才苑府”等网络学习平台学习最新颁布的法规、司法解释等专业知识, 进一步提高了在新形势下驾驭审判执行工作、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
勤慎肃恭,勇挑审执工作重担。2019年至2021年,在执行局、大绥河人民法庭工作期间,邱连彭同志始终是部门的青年业务骨干,发挥着办理案件、化解纠纷的主要作用。在三年审判执行工作中,邱连彭办理执行案件1300件,执结1309件,结案率100.6%。其中执行完毕案件489件,执行完毕率为37%。办理执行保全案件366件,平均每月办理续行冻结、查封财产案件30件。办理国有企业债权清收案件4件,1件和解执行完毕、3件以拒执罪移送公安立案侦查。2020年4月至2020年7月办理民事案件59件,调解撤诉案件30件,无发改案件。2020年,邱连彭同志办理妥善执结了多起涉农执行案件,因疫情等原因,外出务工人员多且隔离在外地、农民收入相对减少,涉农案件审判执行难度增加。面对这种情况,邱连彭加强与被执行人住所地村民委会沟通,找到外出务工人员在农忙及节假日回家农忙探亲的规律。他主动保持与村民委会联系,在被执行人回家农忙、探亲期间,前往被执行人家中,现场送达法律文书,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将受到罚款、拘留、信用惩戒等法律后果。期间,一名被执行人仍然不在乎,当他宣布查封玉米仓库还要将其拘留时,才感到事态严重,便主动还款,在执行现场强大威慑力的影响下,4名被执行人中,有3人履行义务, 1人与农资公司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认真履职,切实维护公平正义。邱连彭同志能时刻牢记法官使命和职责,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宗旨, 努力做到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用自己办理的每一件案件维护着法律的尊严。 在某健身房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该健身房突然停业,人去楼空,会员未使用期限对应的费用无人退还,法院判决会员胜诉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邱连彭同志接到案件后立刻展开调查,但并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健身房负责人刘某也失联。未退的会费虽少,但案件人数多,且老年人居多,情绪激动。邱连彭同志在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的同时,申请院里启动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将刘某捉拿归案。通过明理释法,刘某认识到错误,当场向亲属朋友打电话筹款履行了给付义务,30多位会员拿到会费,双方达成谅解,满意而归。
廉洁守律,恪守法官职业操守。邱连彭同志热爱法官职业, 珍惜法官名誉, 恪守法官职业道德, 坚守清正廉洁底线。他以法律法规党纪为行为准则,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树立拒腐防变的牢固防线,以制度办案,用规矩管人,以身作则,恪守公正司法的法官职业情操,彰显了一名人民法官的优秀品格。他注重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认真参加加强管理年、司法作风整治等活动,经常反思检视自己,不断改正工作作风,遵守职业道德,始终恪守清廉,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用实际行动谱写出一首恪守职责、清正廉洁的新时代青年法官赞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