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向当事人发出了2023年首份“诉前调书”和“诉前调确”文书。
原告徐某与被告宫某、董某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至船营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宫某、董某赔偿经济损失。办案法官在对案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进行审查后认为,该案适用诉前调解程序,随即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告知诉前调解快捷方便的优势,建议双方友好协商,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共同化解纠纷。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办案法官从法、理、情角度耐心地对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同日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2023年首份诉前调书,这份诉前调书使当事人告别了“起诉难、诉期长、执行慢”的困扰,节省了大量的诉讼成本。
原告王某与被告巴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至船营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巴某赔偿停运损失3,100元。办案法官审查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调解可能性较大,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引入诉前调解程序,委托吉林市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民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柔性化解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申请司法确认。经办案法官审查后,依法为双方出具了案号为“诉前调确1号”的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从达成协议在线申请司法确认到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仅用了一天的时间。
近年来,船营法院扎实践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3+3”诉源治理模式,构建“一窗受理、诉非衔接、闭环管理”的矛盾纠纷过滤化解机制,畅通了纠纷解决渠道,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下一步,船营法院将继续整合诉讼服务资源,优化诉调对接流程,创新司法服务举措,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信息化建设成果为支撑,实现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速裁快审有序衔接,不断打造高效权威、有温度、可感知的“司法作品”,让群众感受到“以柔化刚”的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