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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报】房屋租赁惹纠纷 法院调解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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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维卓  发布时间:2023-02-17 16:09:14 打印 字号: | |



近日,船营法院行政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使积怨颇深的双方当事人息诉止争,实现案结事了。

2020年5月8日,原告刘某与被告陆某签订租房合同,约定将刘某自有住宅房屋租赁给陆某居住,月租金600元。自2020年9月8日至起诉之日,被告陆某已拖欠房租超过18个月,刘某多次催要房租但陆某均以各种理由拖欠不付,故刘某起诉至法院,请求陆某给付房租、供热费,并要求与陆某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办案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以判决的方式结案也于法有据,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为彻底化解矛盾,办案法官在充分了解纠纷详情和当事人心理后,及时厘清双方争议焦点,核实情况,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和理由,仔细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关系,透彻剖析法理。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被告陆某认识到自己的违约行为,同意支付拖欠的房租,并对之前拖欠房租的行为表达了歉意。原告刘某自愿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至此,原告催要一年之久的房租终于有了结果,双方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办案法官始终将当事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案件办理的重要原则,通过及时找准案件办理症结,坚持细心耐心恒心调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船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