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寒渐消,大地春回,春耕正当时。
服务大局,多方联调,惠农暖民心。
近日,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大绥河法庭接待了数名来访村民,咨询的法律问题主要集中在土地承包、林地承包以及相邻耕地边界纠纷方面,其中张某诉高某青苗损害赔偿一案,便是因相邻耕地边界模糊引起的纠纷。
张某和高某两家耕种的土地相邻,随着时间的推移,两家地界在日常耕种过程中逐渐模糊。张某称在2023年耕种期间,高某耕地时私自在其耕地上多种了一垄,并将他已经耕种的玉米苗铲除,进而产生了损失。2024年春节后,张某来到大绥河法庭要求高某赔偿毁坏其玉米苗的损失。
事情虽小,但处理不好极易导致邻里矛盾纠纷升级,办案法官遂决定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在诉前调解中了解到,张某已将耕地承包给刘某经营,而张某的青苗亦是其承包户刘某耕种,遂向张某说明其自身主体不适格,即使存在青苗损失也应由承包户主张权利。后在法官耐心劝说下,张某撤回了对高某的起诉。
办案法官考虑到双方争议的核心问题在于张某和高某土地相邻,多年来因边界问题矛盾激化,甚至出现高某拔出对方承包地青苗的情况。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法庭启动“一庭两所一办”联动联调机制,会同镇政府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及案涉村民委员会,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经案涉村民委员会详述,本案涉及的耕地是双方各自承包地,系各自开荒的土地,此现象在该村普遍存在,村里对张某和高某开荒耕种一事没有意见。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一庭两所一办”参与部门共同努力,从维系邻里之间的乡情为切入点,以事实为依据,通过“唠家常”的方式,多次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各自退让一根垄,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大绥河法庭坚持将“调”的工作向前延伸,将近期来访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及时反馈给镇政府,协助镇政府提前预判村民关注的问题,并与乡镇各单位携手共治,切实抓前端治未病,扎实做好诉源治理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