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大绥河人民法庭坚持诉源治理与执源治理深度融合,将诉源工作“五阶段三坚持”、执源工作“五阶段三主动”工作机制,贯穿于农民们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的四季故事当中,并始终不懈坚守着……
一年春为早,万事农为先。
春耕时节,为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大绥河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开展巡回审判、组织送法下乡活动,保障农业生产生活顺利开展,与村民们一同守护乡村和谐发展。
合力调
厘清权属不“误时”
在一起因相邻耕地边界模糊而引起的青苗损害赔偿纠纷中。张某与高某两家耕种的土地相邻,随着时间推移,两家地界在日常耕种过程中逐渐模糊。张某称在2023年耕种期间,高某耕地时私自在其耕地上多种了部分土地,并将其已经耕种的玉米苗铲除,进而造成损失。2024年春节后,张某来到大绥河法庭诉讼,要求高某赔偿损失。
在了解矛盾起因后,办案法官来到该村,向村民委员会了解情况后,得知该案涉及的耕地是双方各自承包地,系各自开荒的土地,此现象在该村普遍存在,村里对张某和高某开荒耕种一事没有意见。为从根本上解决此案,大绥河法庭启动“一庭两所一办”联动联调机制,会同镇政府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和村民委员会,共同开展调解工作,经过与多部门共同努力,双方各自退让一步,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全力办
如我在诉无“小案”
“太感谢法官和村书记了,我都不知道说点啥了,一条垅不大点儿事,但年年因为这点儿事俺们也真是闹心啊!现在好了,帮俺们分明白了,今年也能舒心的种地了”王某高兴地说。
“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是生存的根本,哪怕只是一条垄、一棵苗,也来不得半点马虎。”这是奋斗在护航春耕一线法官们的共同心声,他们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全力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每一个“小案”。
王某和刘某是搜登站镇河崴子村的村民,原本两家亲如近邻,但因相邻土地纠纷引发侵权行为,造成了财产损失。双方矛盾升级,拒绝与对方见面。此前,法官通过电话多次与双方沟通,最终促使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但仍表示拒绝与对方见面,赔偿款只同意通过法官转交给对方,随即法官们驱车二十多里,入户再次调解,被告在当场履行部分赔偿款的同时,约定了剩余赔偿款的给付时间,案件通过进村入户调解得以顺利解决。
努力“兑”
能动司法促履行
“我们做农资买卖也不容易啊,为了多卖点种子化肥的,只能让村民先赊着,可赊出去了,再要回来可是费劲啊!”某农资商店的经营者无奈的说道。
某农资商店因村民赊购化肥种子未及时付款来到大绥河法庭,法庭接待后,调解员进村“下地”开展诉前调解,村民李某由最初的电话不接、闭门不见,到给付部分货款并就剩余货款达成了分六期履行的调解方案,仅用了半天时间。
案件生效后,由“生效案件履行专员”继续跟进和提醒当事人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当事人已经按照调解协议主动履行还了两期款。
自开展法庭直接执行工作以来,大绥河法庭坚持立、审、执无缝衔接,强化诉前、诉中、执前全流程调解,注重案件质量,加强判后答疑,关注即时履行,抓前端、治未病,扎实做好诉源、执源治理各项工作,高效将“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