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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报】昔日战友“对簿公堂”,法官巧解“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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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帆  发布时间:2024-06-18 16:10:48 打印 字号: | |

“我没钱,你就别费劲了!”近日,一位七旬老人将自己的老战友诉至船营法院,究竟是怎样的矛盾让昔日的好战友如此剑拔弩张呢?

原、被告系战友关系,2003年原告将4.5万元借给被告的朋友,被告主动帮原告索要该笔欠款后却并未将要回的钱款交付给原告,至今已有二十余年,期间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返还。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办案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年事已高,来回奔波不易,便耐心地做起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积极引导双方对欠款发生的过程进行客观陈述,“我确实是欠他钱没还,那我不是没钱吗,有钱我早就还了……”被告承认欠款属实,但由于自己经济状况不好,不想偿还此笔欠款。听闻此言,原告忍不住在法庭上口出恶言,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办案法官立刻休庭,采用“背对背”方式分别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以此充分听取双方的真实想法及顾虑,寻找调解突破点。

面对被告,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首先从情理角度指出,原告向被告的朋友借款是出于对被告的充分信任,并不断引导被告消除抵触情绪;又从法律角度释明,如果法院作出判决,给付金额及履行期限都是相对固定的,但调解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商量偿还数额及方式,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给付压力。

面对原告,法官耐心疏导,换位思考,先是安抚原告的激动情绪“都这么大岁数了,有啥死结解不开啊,咱们今天就是来解决问题的,平静平静,咱们一起商量个法子。”见原告心情平复后,法官再次疏导“大家都是老战友,都是一起过过苦日子的人,他家的情况你也是了解的……”劝解原告考虑被告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适当作出让步。

法官通过调解,终于打开了原、被告的心结,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方案:原告减免了部分借款本金,被告当庭一次性给付。案件圆满解决,多年的老战友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原告拿到钱后激动地说:“法官,我就是憋着一口气才来起诉的,没想到能真的要回欠款,太感谢您了!”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释法明理、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才是更好的处理方式。当庭调解、即时履行,节约了司法资源,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高质高效为群众圆满化解矛盾纠纷。船营法院在办理案件的同时也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船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