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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执行前置多措并举,案结事了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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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复媛  发布时间:2024-06-19 15:54:10 打印 字号: | |

2020年11月,杨某在某银行借款30000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对权利义务做出了约定,某银行依约发放贷款,杨某未能在还款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提起诉讼。

在诉前阶段,船营法院大绥河人民法庭调解员多次努力调解 

第一次拨打杨某电话时:

“您好,请问是杨某吗,我是大绥河法庭调解员,您在……”还没等调解员多说,一听到是法院打来的电话,杨某直接挂掉。

第二次拨打杨某电话时,杨某态度依旧坚决:

“大爷啊,你这不还钱,利滚利越滚越多,以后不是得还更多吗,因为这点事,以后种地贷款银行不给批这多犯不上……”

“说这些都没有用,要钱没有,爱咋咋地”再次挂断。

调解员上门送达时试图再次调解:

“法官啊,你咋这么坚持,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我欠你钱了呢?你们也别来烦我了,我不是不还,我是真没钱啊,我身体也不好了,干不了啥活了……”

诉前调解失败,进入诉讼程序

开庭时,杨某向法官诉苦道:“早些年贷款种地,收成不好钱都打了水漂,俩儿子结婚又花了一笔,我们老两口子常年吃药,儿子们也不少填补我俩,实在是都借遍了,现在是真没钱啊,我们也老上火了,没办法啊! ”

庭审后,法官再次详细询问了杨某家庭状况,了解到杨某无直接还款能力,但有家庭承包地,因为老两口身体原因自己无法耕种,现在也是两个儿子帮忙耕种,便提出建议:将其承包地对外承包,以承包款偿还贷款。

杨某回到家中,与两个儿子商量后,遂将其承包地对外承包,就取得的价款返还银行。最终该案银行以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申请撤回起诉。

事后,办案法官对杨某进行了回访,其现在与两个儿子一起生活,基本生活得以保障。

船营法院大绥河人民法庭在法庭直接执行工作中,将执行前置理念贯穿于预防、立案、审判、执前、执行各阶段,坚持做好前端预防、全程调解、督促履行三项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推进诉源、执源双源共治,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船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