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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法庭+N”共建“无讼村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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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婧伊  发布时间:2024-07-10 16:21:59 打印 字号: | |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大绥河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小矛盾不出村,小纠纷不成讼”工作目标,积极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无讼村屯”工作走深走实。近日,大绥河人民法庭会同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共同为 “无讼村屯”授牌。



大绥河人民法庭通过和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联合开展“无讼村屯”共建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多方参与的矛盾前端预防和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充分释放了人民法庭工作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内外联动的能动司法效能,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增量。此次 “无讼村屯”共建活动,是一次“法庭+N”共建“无讼村屯”的新尝试,通过发挥乡镇党委纵览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统筹各部门有效开展基层治理,形成了工作合力。同时,大绥河人民法庭还制定了《“无讼村屯”动态评定体系》,并对已经评定为“无讼村屯”的单位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实行动态评价。



一直以来,大绥河人民法庭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在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矛盾纠纷前端用力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设立了驻村网格员联络点、法官说法工作室,推行“坐诊、约诊、会诊、巡诊”调解模式,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巡回审判、现场调解等工作,为群众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诉讼服务,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描绘出一幅司法促和谐、百里无诉讼的和谐画卷。


 
责任编辑:船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