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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商标侵权起纠纷 诉前调解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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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一驰  发布时间:2024-07-30 16:27:31 打印 字号: | |

“没想到拿到调解书的当天就能收到赔偿款,感谢法院这么快就能把事情解决,给你们的效率点赞!”

杨某与刘某是多年的合作伙伴,两人一起经营着多家饭店,杨某提供技术、商标与刘某共同经营。后因经营理念不同双方分道扬镳、各自经营。今年年初,杨某发现刘某仍在使用自己已在国家商标局注册的饭店商标和名称。为此杨某多次找到刘某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两人协商不成还大吵一架,杨某一气之下将刘某诉至船营法院。

船营法院调解员在了解前因后果后,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进行诉前调解,双方见面后情绪非常激动,现场的气氛一度“剑拔弩张”。

杨某说道:“你用我的商标、名称,我本想着咱们是多年的朋友不与你计较,但你在抖音上公开诋毁我是冒牌的是不是太过分了!你必须赔偿我的损失。”

刘某回应道:“我也不知道这就叫侵权啊,大不了不用你的商标和名称就完了呗,咱俩这么多年朋友赔什么钱啊。”



调解员以案件事实为基础,从法律方面对刘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侵犯他人的商标权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并拿出以往的案例让刘某认清一旦开庭将要面对的法律后果。刘某表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侵权行为,但让他拿出真金白银还是有一定难度,得回家考虑考虑。几天后,刘某联系调解员称钱准备好了,但杨某要求的数额太高了,希望法院能帮忙争取一下。后经调解员与杨某的耐心疏导,最终双方对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涉及金额当庭支付完毕。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同时对法院表达了真挚的感谢。

此次调解,既消除了朋友间的隔阂,缓和了对立情绪,又达到了息诉平怨、促进社会和谐效果。2024年以来,该院诉前调解化解案件435件,矛盾纠纷当场解决252件,有力推进诉源、执源双治理。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坚持纠纷止于诉前,服务靠前一步,办案更有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纠纷调解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船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