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8月5日清晨,船营法院执行干警放弃周末休息时间,整装待发奔赴黑龙江省五常市,成功办理被执行人孙某拖欠申请人李某的执行案件,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权威。
原告李某和被告某米业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某米业公司因收购水稻生产经营资金不足,向原告李某借款,被告陆续偿还部分本金后,迟迟未履行剩余还款义务,判决生效后,某米业公司孙老板玩起了“失踪”,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李某遂向船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院通过各种渠道联系被执行人均无结果,查询公司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8月4日,该案迎来转机,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李某提供的线索,常年在外地的被执行人某米业公司孙老板回老家五常市看望女儿,其在兰州利用女儿名义继续开米业公司,涉嫌私自转移财产,规避执行。
被执行人在距离吉林市200公里的黑龙江省五常市,在得到线索后,执行法官紧急调动执行干警,规划方案,一早便出发前往五常市查明情况,找寻被执行人。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找到被执行人在五常市的老家,并见到了“消失”已久的孙某,孙某情绪激动,称自己没钱,借钱是为了公司,当时借钱的也不是自己而是另一个被执行人金某,他现在还不起,并说明他只是在他女儿的米业公司工作,每个月只挣4000元,还不起那么多钱。但经过深入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曾多次发微信提醒客户“不要往这个微信转账,往另一个微信里转”执行法官认为,上述行为已构成转移财产、规避执行,遂决定对被执行人孙某采取拘留措施。
在拘传回船营法院的路上,孙某见执行法官要“动真格”了,主动向执行法官说明自己有悔过之意,表示自己存在侥幸心理,立即联系女儿当场凑齐16万元,对于未能履行完的债务,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申请人李某也表示谅解,经过一天两省的来回奔波,该案圆满终结。
下一步,船营法院将严厉惩戒失信行为,强化执行力度,维护司法公信力,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