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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多方联调 邻里纠纷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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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雪  发布时间:2024-09-24 09:48: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大绥河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土地归属问题引发的邻里纠纷,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邻里和谐。

本案的双方当事人是相邻而居的张某与李某,两人本应是守望相助的邻居,却因一块土地的归属权问题产生了严重分歧。张某坚信该土地多年前便为自家所有,而李某则持有相反观点,认为自己拥有合法的使用权。这一争议如同一块巨石,横亘在两家人之间,多次争执不下,导致邻里关系降至冰点。面对这一僵局,张某选择了诉诸法律,希望通过大绥河法庭来寻求公正裁决。

面对这对剑拔弩张的邻里,大绥河法庭的法官展现出了高度的专业素养与人文关怀。法官深知,单纯的判决虽能明确土地归属,却可能进一步加深双方的裂痕。因此,法官决定从调解入手,并协调司法所、村委会一同参加,力求在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同时,解决土地纠纷,修复受损的邻里关系。

首次调解会议并未如预期般顺利,双方情绪激动,争执不断,场面甚至一度接近失控。然而,法官以极大的耐心和同理心,引导双方认识到“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强调争执无益于问题的解决,更不利于日后的和谐相处。在司法所、村委会共同劝慰下,双方情绪逐渐平复,愿意坐下来继续听取解决方案。

为了更准确地把握案情,法官同司法所、村委会前往争议地块进行实地勘察,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沟通,深入了解他们的诉求与担忧。通过调查发现,争议的根源在于历史记载的不明确以及双方对土地使用权理解的差异。针对这一症结,法官提出了一个调解方案:建议由村委会组织相关人员,查明土地原始记载,在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重新就土地边界问题进行划分。这一方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同意按照协议内容执行。协议的签订,标志着这场持续已久的纷争终于找到了解决的出口,至此,这场纠纷圆满化解,邻里关系也修复如初。

下一步,船营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全力提升每一起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与温度,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亮。


初审:张泽龙

复审:王鹤霏


 

责任编辑:船营法院